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了防止被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影响案件的正常进行,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或行为进行限制或保全。
提存是指将争议涉及的财产负债移交给专门机构保管。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保全措施,具体是将争议涉及的钱、物、证照等财产移交给银行或执法司法机关进行保管。
那么,能否在诉讼保全中选择提存呢?答案是肯定的。诉讼保全法第二条规定,要求被申请执行人因被申请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提供担保或者财产向法院提存相应金额的,法院可以决定是否予以提存。
提存的目的是确保争议财产不会因被申请执行人的行为而发生变动,以维护争议的公平性和法律的权威性。一旦提存,相应的财产将由专门机构保管,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提存在一些具体情况下尤为重要。比如,当被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并且其争议财产以现金或有形财物为主时,提存可以避免被申请执行人将财产转移、隐匿或销售等行为,确保执行结果的正当性。
此外,提存还可以减轻法院的工作量和风险。因为对于某些高价值的财产,法院要及时进行保管和评估,否则可能会受到被申请执行人的操纵。而一旦提存,相关工作就交由专业机构处理,法院则可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案件的审理上。
当然,提存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提存并不是无条件的,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其次,提存的过程中需要扣除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哪一方承担也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可以选择提存,它对维护诉讼公平性和权威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提存可以有效防止被申请执行人的恶意行为,保障争议财产的安全和稳定。在适当的情况下,提存是一种推荐的保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