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文
尊敬的法院:
我,被告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注册地址为(住址/注册地址),承诺在本案中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履行义务。为了保证我在本案中的诉讼义务,特此向法院提出现金财产保全担保的申请,并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履行。
一、我同意在本案中提供现金保全担保,保全金额为(金额)人民币。该保全金额应以办理保全手续时的金额为准,无论保全手续完成后发生何种情况,保全金额均不得进行变更。
二、保全金额将由我在保全手续办理时提供现金交纳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并由法院监督和管理,直至本案宣判结束。
三、如果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我未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了法院的相关规定,法院有权解除保全,并将保全金额返还给我。
四、除非经法院同意,保全金额在本案宣判结束之前不得申请解除保全。如果在解除保全之前,我主动履行了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法院则有权根据履行情况决定是否解除保全,并将剩余的保全金额返还给我。
五、我保证提供的现金财产保全担保是合法取得的,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纠纷或限制。
六、我同意承担因提供现金财产保全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手续费、咨询费、存取款手续费等。
七、我同意保全担保书的效力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法院有权依法对我进行执行。
八、我同意如保全手续办理结束后存有剩余保全金额,法院将按照法律及法院相关规定进行退还。
九、我同意本保全担保书的期限与本案的审理期限相一致。如本案存在上诉等情况延长审理期限,则本保全担保书的期限也相应延长。
十、本保全担保书一式两份,我承诺将一份提交给法院,另一份自行保管备查。
我声明以上内容真实、可信,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本保全担保书的内容发生变化,我将及时通知法院,以便法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被告方(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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