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全受理是指保险公司接受保险合同持有人或被保险人的申请,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的手续。保全受理的内容包括保单借款、保费豁免、保额增减调整、保险期限调整、转换险种、解除保险合同等。
保单借款是指保险合同持有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从保单现金价值中借取一部分资金。这种方式可以提前获得部分保单的保费,通常适用于紧急需要资金的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借款金额会从保单现金价值中扣除,并会产生利息。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合同持有人遭受意外伤残或罹患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支付保费时,保险公司为其豁免后续的保费支付责任。豁免的范围和条件会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而异,这项服务能够帮助保险合同持有人在面临财务困难时仍能保持保险保障。
保额增减调整是指保险合同持有人提出申请,对保险合同的保额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保额可以增加或减少,以符合被保险人的实际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额增减调整可能会影响保险费率和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期限调整是指保险合同持有人提出申请,对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可以是延长保险期限,也可以是缩短保险期限,以适应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期限调整可能会导致保费的变化。
转换险种是指保险合同持有人将原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另一种险种。这种转换通常发生在保险合同存续期内,它可以帮助保险合同持有人更好地满足个人需求的变化。但需要注意的是,转换险种可能会影响保费的计算方法和保单的现金价值。
解除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持有人提出申请,与保险公司协商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通常发生在保险合同存续期内或到期后,可能由于投保人不满意保障范围、保费升高或其他个人原因。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除保险合同后,将无法享受保单提供的保障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