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证据丧失、财产遗失或者 被销毁的情况发生,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常见的有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
在一场民事诉讼中,当申请人担心被告可能会转移财产、隐藏证据,或者做出其他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但是,在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之前,申请人需要提供确凿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存在紧急情况,譬如:证据可能遭到毁灭、财产可能被转移等。
首先,对于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必须出具能够证明被告拜物尽诚与给予财产保全之恶意的确凿证据。各地法院规定会有所不同,但通常的要求包括:
1. 提供涉案财产的明细清单和估价;
2. 提供被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证明材料;
3. 提供被告存在转移、隐匿财产恶意行为的证据。
其次,对于证据保全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可能灭失或者毁坏证据的证明。一般要求如下:
1. 提供证据所在的地点和保存情况,以及证明其可能发生灭失的原因;
2. 提供与案件有关的相关文件、邮件、聊天记录等(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
3. 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保全证据的紧迫性。
最后,对于行为保全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被告可能侵害自己利益或丧失重要诉讼机会的证据。常见要求如下:
1. 提供被告已经或者将要实施可能损害权益的事实证明;
2. 提供证据支持保全请求的紧急性;
3. 具体说明在此之前进行庭审是否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总之,无论申请何种类型的诉讼保全,申请人都必须提供确凿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只有通过合理合法的证据,才能够使法院判断案件是否符合诉讼保全的要求。因此,在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之前,申请人必须慎重考虑,充分准备,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