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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资产保全交钱比例
发布时间:2023-12-0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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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资产保全交钱比例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诉讼请求的实现,法院常常会采取资产保全措施。而在执行资产保全时,被申请人必须按照一定比例交纳保全担保金。那么,这个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资产保全。简单来说,资产保全就是指法院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以确保判决后能够顺利实施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通常情况下,资产保全可以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

当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资产保全申请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决定是否予以支持,并确定相应的保全金额。既然保全所需的金额已经确定,那么交纳比例又有何规定呢?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涉诉资产保全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申请人依法对被告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数额共计不超过500万元的保全担保。”即申请人交纳的保全担保金总额不超过案件涉及金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异议和抗诉案件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案件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那么保全费用应为涉案金额的1%;如果案件涉及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那么保全费用应为涉案金额的2%。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殊情况,如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的,法院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按照更高的比例交纳保全担保金。同时,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合理的理由请求减免或调整保全担保金的金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总结起来,诉讼中的资产保全交钱比例是按照案件涉及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一般而言,保全费用为涉案金额的1%或2%。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申请人提供合理的保全担保金,既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恶意申请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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