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讼保全反担保函
尊敬的法院:
您好!我们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特此函告关于被诉讼的保全措施所提出之反担保请求。
首先,我们对法院对于保全措施的裁定表示尊重,并承诺会恪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配合执行。然而,我方担心执行保全措施会对我方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提出反担保请求,以保护我方的利益。
为此,我们特此提供以下担保措施,请您审慎考虑:
1. 提供现金保证金:我方愿意将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保证金,扣除可能的损失后如无其他争议及关于此案的裁决,保证金将在正式结案后按法庭规定进行退还。
2. 提供不动产担保:我方在本案中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担保,以确保我方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我方将提供相关房产证明,并保证将该不动产保持良好状态,不存在转让、变更等情况。
3. 提供第三方担保:我方将寻找到愿意作为担保人的可靠第三方,在法院制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担保文件,并承担我方在此案中的法律责任。
4. 提供其他担保方式:如法庭认可,我方可以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确保我方的诉讼权益不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以上所提供的担保方式仅为我方提供的建议,我们希望法院能够审慎考虑,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当的担保方式。我们迫切希望能就此事进行进一步讨论,并与原告方和解,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最后,我们在此重申我们对法院的尊重,并且愿意与法院建立起信任和合作的关系。我们希望通过双方的努力,能够达到诉讼的公正和合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代表被告方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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