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诉讼是一种法律手段,用于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在进行保险诉讼时,保全措施的采取成为一项关键工作。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认为需要采取一定措施,以防止被告可能对案件有不利影响或者可能导致无法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形发生。
为了保证保全申请的顺利进行,当事人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材料。以下是保险诉讼保全所需的常见资料:
1.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最基本的证明保险关系的文件,包括投保单、保险单等。当事人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2. 报案证明:当事人需要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报案证明,证明已经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已受理事故案件。
3. 调查笔录:如果保险公司进行案件调查,当事人需提供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调查笔录,记录了事发经过、责任认定等情况。
4. 理赔材料:当事人需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资料,包括索赔凭证、相关费用票据等。
5. 医疗证明:如果保险案件涉及人身伤害,当事人需提供医院或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
6. 证人证言:当事人可以提供目击事故的证人证言,证明案件的真实性。证人应当表达自己所知道、亲眼看到的情况。
7. 鉴定报告:如有需要,当事人还可以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以加强自己的主张。
以上是保险诉讼保全所需的常见资料,当事人在准备起诉并申请保全时,应当尽量收集这些资料,并按照法院的规定进行提交。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程序可能略有差异,当事人在准备资料时应当参考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保证资料的合规性和足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