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法院立案诉讼保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的规定,雁塔法院受理了以下案件:
案号:XXXXXX
当事人:甲方(原告) VS 乙方(被告)
案由:XXXXXX
该案已于XXXX年XX月XX日在雁塔法院立案,并经法院依法组织开庭审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XXXXXX事实确凿,证据充分,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请各方当事人及时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
为了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雁塔法院决定对本案进行诉讼保全措施如下:
1. 冻结被告乙方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储蓄账户、信用卡账户等,总额为XXXXX元。
2. 查封被告乙方所持有的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等。查封期限为XX个月。
3. 禁止被告乙方进行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财产转移和处分行为。
各方当事人应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履行相关义务。
如有不服本院判决或裁定的,可在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
1. 如有疑问,甲方和乙方可前往雁塔法院咨询办事大厅寻求工作人员帮助。
2. 请各方当事人保管好相关文件和证据材料,以备法院需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