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承诺书
我,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甲方),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被执行人)因_______________(案由)项下的债务及其他相关义务被及时履行,在此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以下简称“甲方法院”)作出如下担保承诺:
一、本人同意成为甲方法院指定的保全监督部门/人员(以下简称“监督部门/人员”)陈述担保,即本人就甲方法院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过程中的财产保全措施所提供支持,并按照甲方法院的要求提供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的信息,并配合甲方法院进行各项调查、查询和核实工作。
二、本人同意在甲方法院需要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或冻结、扣押财产的情况下,提供以下资料和协助:
1. 提供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提供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明和车辆证明等相关财产材料;
3. 协助甲方法院进行相关调查,配合甲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财产查封、扣押等程序。
三、如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或存在潜在逃匿、转移财产等情况时,本人同意无条件接受甲方法院的委托并充分配合监督部门/人员的工作,采取必要手段追究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在甲方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程序或者解除保全措施后自动失效。
五、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承诺书的全部内容,自愿签署该承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自我和甲方法院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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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 月 日
甲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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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