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为了防止当事人有可能损害对方合法权益或者可能导致诉讼无效的情况发生,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临时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诉前保全诉讼书,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时所使用的文书。
一份完整的诉前保全诉讼书应当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首先,要明确标明法院名称、案号等基本信息,以便法院对该案件进行正确的登记和处理。
其次,在诉前保全诉讼书中,必须清楚地陈述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并列举详细的证据以证明债务人有可能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接下来,应当阐明申请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原因,并加以说明。这部分内容需要充分论述,明确说明申请人的权益何以受到威胁,以及如果不进行诉前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后果。
然后,诉前保全诉讼书还要详细陈述所申请的具体保全措施。例如,申请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对方财产等。同时,还需说明保全措施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如何执行这些保全措施。
最后,要明确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并签名。申请人在诉前保全诉讼书上必须按照法定格式签名,并注明时间和地点。
需要注意的是,诉前保全诉讼书一般需要由律师起草,并以申请人的名义向法院提交。因此,在编写诉前保全诉讼书时,建议当事人与律师充分沟通,提供详尽准确的信息和证据,以便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有效的陈述。
总之,诉前保全诉讼书的撰写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申请人是否能够顺利获得诉前保全措施的采取。因此,在起草诉前保全诉讼书时,应当认真准确地陈述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并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