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诉讼权利的实现而采取的一系列临时性措施。在旧有的司法制度中,诉讼保全往往需要先立案,由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裁定。但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是否还需要立案才能进行诉讼保全就成为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支持继续要求立案的理由之一是,立案是诉讼程序的起始点,只有经过法院的审查和确认,才能保证诉讼保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没有立案这一环节,每个人都可以自行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就会存在滥用和不公的情况。此外,立案还可以确保需要进行诉讼保全的事项与诉讼请求的关联性和合理性,从而规范诉讼保全的适用范围。
然而,越来越多的声音主张放宽或取消立案的要求。他们认为,传统的立案程序效率低下、繁琐,并且容易受到各种干扰影响正常的诉讼保全进行。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当事人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如果还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办理立案手续,就会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地实施诉讼保全措施。
除此之外,有些学者和律师认为,在网络时代,传统的立案形式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由于立案需要纸质材料的提交和登记,限制了个人和企业的诉讼保全的便利性。相比之下,通过网络平台或相关机构提供的服务,当事人可以更加方便地申请和执行诉讼保全,避免了繁琐的立案手续。
综上所述,是否还需要立案才能进行诉讼保全是一个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尽管立案可以保证诉讼保全的合法性和效力,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未来的司法改革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有必要考虑是否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减少对立案的依赖,以提高诉讼保全程序的效率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