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是指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为了防止被申请人故意销毁、转移财产或采取其他行动以阻碍债权的实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作出限制或者禁止被申请人采取某些行动的裁定。
保全措施通常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方式,旨在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在保全期间,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进行诉讼活动,即保全后仍然可以同时诉讼。
保全程序并没有阻止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只是为了确保一方当事人的权益不受损害。被申请人在保全期间依然可以提交答辩状,并提出相关证据和辩论意见。而申请人也可以继续起诉或应诉,提交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虽然保全程序可能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一定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诉讼会完全停滞。法院通常会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确保诉讼能够正常进行。
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或需要变更时,法院会及时召开庭审,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决。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和辩论意见,以影响裁决的结果。
总之,保全后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诉讼活动。保全程序只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权益而设立,它并不会阻止被申请人行使其辩护权利。双方在保全期间继续进行诉讼活动,法院在裁决时会充分考虑双方的主张和证据,以确保诉讼公正、公平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