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保全裁定格式
一、保全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名称、住所/营业地址)
二、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住所/营业地址)
三、案情简述:
(详细叙述案件背景、争议点、相关法律适用等,以及为什么需要采取保全措施)
四、申请保全内容:
(具体列明申请保全的物品、财产、行为等)
五、保全方式:
(列举适用的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
六、保全期限:
(指定保全开始日期、截止日期)
七、保全措施执行机关:
(指定执行此保全裁定的法院或法庭)
八、其他事项:
(如有对被申请人的警告或约定条款等,需在本部分明确说明)
九、附件清单:
(列明附件的种类和数量,并于文末标明附件编号)
十、裁定:
根据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本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并依法作出如下裁定:
1. 由保全执行机关对申请人所列明的财产/行为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确保保全目的的实现。
2. 保全期限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截止日期。
3. 对被申请人发出警告性通知,要求其遵守本裁定并配合保全措施的执行。
4. 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附:
1. 附件清单:
(列明附件的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