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工程款诉讼保全裁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扣留工程款诉讼保全的请求。经法院审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此作出以下裁定:
一、对被申请人×在案件争议金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保全。被申请人资金账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账号为×,该账户内余额限制为不得超过争议款项数额的%。
二、被申请人应必须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将上述限制金额的差额汇入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开户行:×,账号:×),具体金额为×。
三、被申请人如未按本裁定履行义务,法院将视情况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由被申请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四、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特此裁定。
审判员:[×]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