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诉讼保全费最多多少
发布时间:2023-12-06 08:49
  |  
阅读量:

诉讼保全费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了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措施而支付的费用。保全费的金额存在一定的限制,虽然没有统一的最高限额,但是各地的司法实践对于保全费的计算有规定。

根据《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4条的规定,保全费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原告请求目标价值的1%。也就是说,保全费不应超过纠纷标的额的1%。这个限额是为了防止保全费过高,导致滥用保全程序。

除了上述的限额规定,各地还有相应的具体规定。例如,北京市的保全费以保全标的物的价值作为计算依据,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而广东省则将保全费的最高金额设定为人民币2万元。

保全费的计算方式包括一次性计收和适度折减两种方式。一次性计收是指无论保全多长时间,保全费只收取一次,按照纠纷标的的1%计算。适度折减是指冻结期届满后,保全费可以进行适度调整,由执行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此外,保全费的支付也有相应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措施时需要先支付保全费,而供职的就职单位则可以向法院提出支付请求。如果被执行人不服支付冻结费用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复议。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费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保全费的最高限额虽然没有统一规定,但各地都有明确的计算办法和最高金额。当事人在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时,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相关tags: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