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预防被告在判决作出之前转移、隐藏、毁损或者以其他方式变更财产状况,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诉财产采取临时措施进行保全。而财产保全诉和案件中产生的诉讼费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对于财产保全诉讼费由谁承担的问题,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财产保全诉讼属于一种特殊诉讼,因此对于诉讼费应当由请求人承担。理由是财产保全诉讼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请求人的权益,如果请求人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基于自己的利益和需要,那么相应的费用也应当由他来承担。
另一种观点认为,财产保全诉讼应当作为一种诉讼程序,适用一般的诉讼费用规定,即原则上由被告承担。对于这种观点,主要的论据是财产保全诉讼本身是为了维护诉讼的公平性和效力,而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请求人的利益。因此,按照一般的诉讼费用承担规则,由被告承担诉讼费更加符合法律原则。
实际上,在现实中,财产保全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并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院之间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法院倾向于将财产保全诉讼费用由请求人来承担,而有些地方则主张由被告来承担。
总的来说,财产保全诉和案件中产生的诉讼费由谁出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解释也多有不同。在具体的案件中,最好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并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提前了解和考虑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