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甲方(债权人)和乙方(担保人)共同签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交易、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内容:
第一条:委托保全的内容和方式
甲方将其所享有的在任何时候或任何情况下产生、可能产生或已产生但尚未清偿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财产或其他应得的权益,作为委托保全的内容,授权乙方进行保全。具体的保全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担保责任
乙方作为担保人,对甲方提供的委托保全承担全部责任。即使出现风险或甲方受到损失,乙方也必须全额偿还。
第三条:费用分配
1. 甲方在担保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元。
2. 债务履行期间产生的委托保全费用由甲方承担。
3. 若乙方违约或无力偿还,由乙方承担全部追偿费用。
第四条:保全解除
保全解除前,甲方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解除证明文件交予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理的时间内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
第五条:不可抗力和争议解决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委托保全任务无法完成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至签字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保全任务完成并得到终止之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债权人)签名:
日期:
乙方(担保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