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院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受理了您提起的XXXX案件。
为保障诉讼期间的相关费用及其他必要支出的支付,请您按以下方式缴纳诉讼保全费:
账户名称:XXXXXXXXXXXX
开户行名称: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款项及时汇入指定账户,并保留好相关汇款凭证。过期未交费用,我院将依法视为放弃其诉讼保全请求。
在缴费后,请将以下材料以挂号信或快递寄送至我院:
邮寄地址:XXXXXXXXXXXX
收件人: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缴费成功并收到相关材料后,我院将及时办理诉讼保全手续,并将相关通知发送到您的指定地址。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您随时联系我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审判机关(签章): XXXXXXXXXXXX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 缴费时请填写正确的银行账号、户名及开户行信息,确保款项准确到账。
2. 缴费金额请严格按照我院通知单上的指定数额交纳,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确认。
3. 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案件名称和当事人姓名,以便于核对款项。
4. 如需发票,请提前告知我院,并提供相关单位的发票抬头及税号等信息。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