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我们来看诉讼保全的提起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起诉时或者在审理过程中请求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也就是说,诉讼保全可以在诉讼开始之前、起诉过程中以及审理过程中进行提起。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诉讼保全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保全:
1. 当事人有可能无力执行判决、裁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2. 对他人的财产侵害行为可能难以进行追索的; 3. 证据容易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 4. 其他需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诉讼保全的提起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权益受到损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要,在合法且符合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诉讼保全请求。
诉讼保全的具体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其中,财产保全是指对可能被执行或者易于转移的财产采取先予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是指为了确保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保存可能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行为保全是指为了制止或者排除违法侵权行为的发生采取相应的措施。
最后,我们还需注意一点,即诉讼保全的申请应当符合特定的法律程序,并提交有效的证据加以证明。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因此,在提起诉讼保全之前,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遵循规定的程序要求,确保自己的申请能够得到受理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