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裁定书
xxxxxx法院
审判程序第xxx号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诉讼保全裁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经审理认为:
一、事实与理由
1. 申请人xxx列明案情及诉讼请求。
2. 经查证,申请人所述事实属实。
二、裁定
1. 对于申请人的诉讼保全申请,本院决定如下:
(1) xxx
(2) xxx
2.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3. 具体的保全措施及负有具体保全义务的机关或个人应在接到本裁定后的10日内履行相应义务。
4. 受本裁定影响的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抗诉。逾期未提起抗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附:本院诉讼保全裁定书的执行文件xxxxxx。
判决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