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法院:
我代表(被执行人姓名/公司名称),特此向贵院提交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希望能够解除对我方财产的保全措施。
首先,我方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原因是(列举具体原因,如:执行标的已经履行完毕,执行标的不存在等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方有权申请解除对我方财产的保全措施。
我方在此提供以下担保措施以确保能够履行我方在执行过程中的法定义务:
1. 提供可供履行的担保人:我方将提供担保人(担保人姓名/公司名称)作为保证金,金额为(具体金额)。该担保人具备充足的财力和信誉,能够确保我方在解除保全后履行全部法定义务。
2. 提供不动产/动产作为担保:我方愿意将(具体不动产/动产名称和详细描述)作为担保物,以确保我方能够履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定义务。该担保物的价值远远超过执行标的金额,对贵院的执行有足够的保障。
3. 提供第三方保证函:我方将由(具体保证人姓名/公司名称)出具保证函,确保我方能够履行所有法定义务。该保证人具备充足的财力和信誉,能够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履行义务的完全性。
我方郑重声明以上担保措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方将积极履行所有相关法定义务,并确保在执行过程中不会拖延或逃避责任。
最后,我方恳请贵院审慎考虑我方的解除保全申请,并尽快做出相关裁定,解除对我方财产的保全措施。我方坚信,贵院将依法依理公正裁决,确保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特此申请。
(被执行人代表签名)
(被执行人姓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