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损害责任判决书
尊敬的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经庭审并依法审理了原告(申请人)与被告(被申请人)关于诉讼保全损害责任的纠纷案件。本院认为,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现对此予以判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应承担因未正当理由恶意申请诉讼保全而给申请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相关费用等经济损害。
二、被申请人在15日内即刻执行本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
特此判决。
审判长:
陪审员:
书记员: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