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诉讼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方是船舶所有权的合法拥有者,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并及时保全财产,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船舶诉讼保全申请:
一、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二、申请内容:
1.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在各大商业银行的账户,并限制其大额资金流动;
2.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货物、仓库、设备等财产实施查封,防止其私自转移或处置。
三、申请理由:
我方与被申请人就船舶买卖事宜签订了合同,被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将全部货款支付给我方,但被申请人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如期支付货款。鉴于被申请人有私自处理或转移财产的嫌疑,我方有充足的理由申请保全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四、保全措施合理性说明:
1.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和限制其资金流动,是为了防止其继续处置财产或逃避债务;
2.查封被申请人财产,可以确保其不会转移船舶相关货物等财产。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可能将财产转移或者变卖致使难以执行判决、裁定的,对财产可以进行保全。”
六、申请方式:
我方特此向贵院提出书面申请,望贵院受理并及时依法审理,保全我方权益。
七、附有关证明材料清单:
1.有效的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船舶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账户号码清单及相关交易流水;
4.其他证明材料。
在此,我方再次强调,被申请人未能如约支付货款等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方的合法权益,请贵院能尽快审理并依法保全我方财产。
特此申请人:船舶所有权的合法拥有者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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