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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要写金额吗
发布时间:2023-12-0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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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一般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某种措施来防止或消除损害,达到维护司法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在进行诉讼保全时,要考虑到保全申请的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要求保全被诉物,或者是对被告的行为进行限制,保全相关证据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保全申请书上是否需要填写金额,则是一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和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动产保全、证据保全时,应当提交与其要求相应的财产担保;请求其他的保全,可以提交财产担保。”可知,在请求动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时,必须提交与所要求保全相应的财产担保。

那么,是否意味着在保全申请书上必须要写明具体的金额呢?实际上,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0条的规定,请求动产保全时,并不一定要提供明确的金额。

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情况下无法准确界定被保全动产的价值。比如在请求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时,无法确定其中的具体金额。此外,有些案件的争议焦点可能更多地集中在对方的某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而不是涉及具体的财产价值。

然而,也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可以不提供明确金额,但仍然需要在申请书中提供被申请保全动产的具体特征、数量或范围等相关信息,以便保全执行人能够明确了解被保全的具体对象。

总之,虽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不提供明确金额,但在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列出被保全动产的具体特征和范围,以落实申请的具体目的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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