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诉讼保全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以下诉讼保全事项公告:
一、案号:鼎城法院保证字(2021)001号
二、当事人:甲方:兴华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某某建筑工程公司
三、案由:本案系甲方与乙方之间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四、诉讼保全:
五、诉讼保全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审结之日止。
六、受理法院:鼎城法院
七、联系方式:地址:XXXXX;电话:XXXXX
八、温馨提示:
1. 请乙方积极配合法院的保全工作,并按照法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
2. 如有相关异议,请在诉讼保全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并及时与本院取得联系。
3. 未经法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解除、移动或变更已查封、冻结的财产。
4. 本公告以法院网站为唯一官方发布平台,其他渠道发布的公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