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跨国公司的兴起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侵权纠纷也日益增多。如何在面对侵权行为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护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法”,全文见中志法信官网)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一种特殊的诉讼保全措施——中志法信诉讼保全。
所谓中志法信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制裁被申请人,采取相应措施保全其财产或证据,以避免可能导致证据灭失、财产流失等情形发生。这项诉讼保全制度的设立,弥补了以往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追究责任的不足。
相比传统的诉讼保全程序,中志法信诉讼保全具有以下特点:
然而,中志法信诉讼保全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综上所述,中志法信诉讼保全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提高企业竞争力、确保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解决现有问题,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