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的解除,其过程中往往涉及财产分割与处理。在许多情况下,其中一个争议点就是离婚时,车辆等财产是否应该归还给原所有人或保留给原有权益人。
如果离婚车辆在对方名下,非原所有人担心可能会失去车辆所有权,可以考虑进行诉讼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首先,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在离婚案件中,通常需要证明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证明车辆确实是婚后双方共同财产。这可以通过提供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等文件来证明。如果车辆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款项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它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证明车辆的归属权正在受到损害。也就是说,非原所有人需要证明对方打算转移、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车辆而导致自己权益受损。这可以通过提供通信记录、证词或其他相关证据来支持。
一旦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措施。在离婚案件中,最常见的诉讼保全方式之一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要求对方不得处分财产,以防止财产被转移、毁坏或丢失。
在申请保全措施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一旦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准备完毕,您可以将其提交给当地法院,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法院将会审查您的申请,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诉讼保全措施。
如果保全措施获得批准,对方将被禁止处置车辆,直到离婚案件的最终判决出炉。如果对方违反保全措施,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并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如果离婚车辆在对方名下,非原所有人可以通过申请诉讼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只要能够证明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归属权正在受到损害,就有可能获得保全措施的批准。但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所以一定要在申请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精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