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诉讼中保全了
保全是指在辩论尚未结束之前,为了防止被告在辩论完结后可能无力执行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可能性,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保全目的是确保诉讼权利能得到有效保障,并保证判决能够及时执行。
在本案诉讼中,经过审理和评估,法院认为存在一定风险,需要采取保全措施来保护原告的权益。以下是本案中保全的主要内容:
首先,法院决定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根据本案事实和证据,法院认为被告拥有大量财产,但存在资金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为了保证将来若胜诉能够顺利执行判决,法院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并暂时禁止其处置财产。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被告将财产转移、变卖以逃避执行责任。
其次,法院还决定对被告个别股东名下的股权进行冻结。由于被告存在多个股东构成的合作关系,为了防止被告将股权转让给他人或变更注册信息,法院决定冻结这些个别股东名下的股权。这种做法能够有效地限制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作出不当行为,进一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后,法院还对被告的经营活动进行了限制。基于本案的特殊情况,法院认为被告可能继续从事与本案有关或有损原告的经营活动。为了避免被告通过经营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并给原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法院决定限制被告在特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在本案诉讼中,法院采取了多项保全措施,以确保原告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这些措施不仅能够防止被告逃避执行责任,还能减轻原告因被告不当行为而造成的损失。相信通过这些保全措施的实施,本案将能够得到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