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诉讼权益的实现,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法律规定,采取暂时性措施来保全财产或证据等。其中,调查财产是诉讼保全中常见的一种方式。
调查财产程序包括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调查财产申请书,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全。调查财产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将来对其进行执行。要求调查财产前,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财产以及可能发生转移的事实,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调查财产的申请。
调查财产申请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诉讼信息:包括双方当事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法院名称等基本信息。
2. 调查财产的事实:申请人需详细陈述被执行人的欠款事实、违约情况以及可能发生财产转移的依据和线索。
3. 调查财产的目的:申请人需要明确说明调查财产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执行,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销毁证据等行为。
4. 调查财产的方法:申请人可以根据案情合理地提出调查财产的方法,例如要求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股权、房产等。
5. 附件: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据文件,以支持申请书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一旦调查财产申请书提交到法院,并且法院认为符合相应的立案条件,法院将依法受理并进行相应的调查程序。此时,法院可能会指派一名负责人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全。
在调查财产程序中,申请人要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的协助和合作。同时,申请人也有权利监督法院的调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总之,在诉讼保全过程中,调查财产申请书是重要的一环。通过合理地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申请人可以促使法院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其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