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姓名),此函为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函,特此向贵庭递交。
鉴于本案涉及的财产保全问题,为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愿意担任申请人的担保人,保证申请人履行财产保全的相关义务。以下为本人担保的内容:
一、保证担保范围
本人自愿担保保全财产的数量以及种类等与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所提及相一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详细列举财产及其价值、数量等)
二、担保责任
1.本人作为担保人,将根据法院或申请人的要求,履行保证人的义务,确保申请人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履行相关程序和义务。
2.本人保证申请人不会滥用财产保全程序,且会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
3.如申请人未履行财产保全的相关义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在法庭执行程序期间,接受法院的调查和质询。
三、担保方式
本人同意采用下述方式对申请人的财产提供保证:
(详细列举担保方式,例如抵押、质押等)
四、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本案最后生效裁定之日起至申请人履行完相关义务为止。
五、违约责任
如本人未能按照本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申请人有权向我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要求法院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六、其他约定
1.本担保函一式两份,法院和申请人各持一份。
2.本担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特此向贵庭申请,愿意作为担保人,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案最后生效裁定之日止。
担保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