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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的目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3-12-0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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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的目的原则

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预防被告可能影响诉讼效果或者难以执行判决、裁定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实效性,使权利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首先,诉讼保全的目的之一是保证诉讼的公正性。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应该平等地行使申请保全的权利。申请保全应当基于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不得滥用保全程序来打压对方当事人。法院在审理保全申请时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作出决定,不偏不倚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诉讼保全的目的之二是确保诉讼的实效性。诉讼保全程序被认为是“迫切需要”情形下的特别救济,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因意识到诉讼结束后可以逃避责任而采取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通过对被告的财产、证据等进行保全,可以在诉讼中保留证据、防止财产流失,以确保判决、裁定的执行得以顺利进行。

诉讼保全的目的原则在法律实践中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例如,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为了防止侵权行为持续扩大影响权利人的权益,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迅速行使查封、扣押权,从而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还可以对被告所使用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进行保全,以确保不会发生侵权后无法偿还损失的情况。

总之,诉讼保全的目的原则是为了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实效性,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护。只有在遵循这一原则的基础上,诉讼保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民事诉讼提供稳定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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