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财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条款
发布时间:2023-12-01 22:57
  |  
阅读量:

财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条款

财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是一种为保障当事人在财产诉讼过程中可能承担的保全责任而设立的保险形式。它可以帮助当事人解决因财物被冻结、查封或扣押等情况引起的经济损失,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权益不受到过度侵害。

该保险的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条 责任范围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以下范围:

1. 对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财产采取法律措施的责任;

2. 因执行人员错误操作导致财产损失的责任;

3. 对保险合同所标识的财产施行可能导致的其他责任。

第二条 保险金额

根据被保险人申报的财产总额确定保险金额,但最高不超过法院或相关执法机构判决或决定的财产金额。

第三条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包括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案件终结之日(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或其他司法程序)。

第四条 免赔额和免赔期

本保险设有免赔额和免赔期,具体金额和期限根据保单约定而定。

第五条 退保和解除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有权在保险期间内随时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同时,在下列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 被保险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

2. 被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

3. 被保险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

4. 其他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

以上是财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的主要条款,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权益和义务,并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实际情况和保险合同为准。


相关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