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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费用一定要交吗
发布时间:2023-12-01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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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费用一定要交吗

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被告行为对原告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一种临时措施。而诉讼保全费用则是指在申请、执行诉讼保全措施时,需要支付给法院的费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必须缴纳诉讼保全费用。而该费用应由申请人在申请时一次性交纳。

就保全费用的交纳,有一项特殊情况应当重点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若保全裁定被撤销或者保全请求被驳回,因交纳的保全费用没有实际支出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退还。

诉讼保全费用凭证是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支付的费用凭据。通常,交纳诉讼保全费用不仅需要提交费用款项,还需向法院提供费用缴纳凭证。因此,在进行申请时,当事人应妥善保存好相关费用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当事人在申请诉讼保全时不交纳保全费用,并不能成为法院不予受理申请的理由。但是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补足保全费用,则法院有权终结保全程序并解除相应保全措施。

总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诉讼保全费用属于缴纳性质的费用,必须在申请时一次性交纳。但如被撤销或者驳回且没有实际支出,可以依法办理退还手续。当事人在申请时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费用凭证,以确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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