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申请财产保全一方,经与申请人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向贵庭申请解除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现详细陈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申请财产保全一方: 姓名:(自行填写) 性别:(自行填写) 住所:(自行填写) 联系电话:(自行填写)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自行填写) 性别:(自行填写) 住所:(自行填写) 联系电话:(自行填写)
二、解除理由
1. 解除必要性:
(在此简要说明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例如:当事人已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双方已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2. 合法性与合规性:
(在此详细阐述财产保全申请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例如:申请人对被申请财产保全的要求未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解除请求
(在此明确表达对贵庭的解除请求,例如:请求贵庭解除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并恢复原有权益。)
四、附言
1. 本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双方如有其他约定,请注明:
特此申请。
被申请财产保全一方签名(或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应自收到本通知后的五日内向我们所售产品的终端消费者提供解除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