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为了防止对方对其权益的损害,请求法院在案件尚未审理终结前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其权益的一种法律手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可以在何时提起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解析。
首先,诉讼保全的提起要求与诉讼程序的性质有关。一般而言,诉讼保全一般是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的。比如,在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民事争议中,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以防止对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销毁证据等损害自己的权益。
其次,在什么时候提起诉讼保全,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在起诉之前或者起诉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申请。在起诉之前提起诉讼保全的情况下,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有可能遭受损害; 2. 证据能够证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证据与案件有关; 3. 提供担保或者支付保全费用,以保障对方因提起诉讼保全而遭受损害的情况。
当事人在起诉之后提起诉讼保全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以下申请:
1. 依法保全其请求的财产; 2. 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保全的财产; 3. 确定被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量、状况等; 4. 确定当事人提供担保或支付保全费用的方式和期限。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诉讼保全的申请应该具有紧急性。即当事人需要向法院证明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害,且在其他手段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提起诉讼保全。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可以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提起。同时,在什么时候提起诉讼保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当事人可以在起诉之前或者起诉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申请,但应该注意申请的紧急性,必须需要证明可能会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