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前保全起算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但在纠纷解决之前,为了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效力,保全措施也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提出抗辩答辩之后,原告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请求,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即诉讼前保全起算。
保全是指通过法院的裁定,对可能对诉讼权益产生损害的行为或财产采取一些特定的措施,以确保诉讼权益的实现和保障。其中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多种形式。在进行诉讼前保全时,应当依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说明被申请人存在一定侵害行为和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申请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和针对性。
诉讼前保全的起点是被告提出抗辩答辩。这意味着如果被告没有提出抗辩答辩,原告是不能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一旦被告提出了抗辩答辩,原告即可在提交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向法院申请诉讼前保全。
诉讼前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诉讼权益受到侵害,并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和效力。通过采取保全措施,可以确保可能具有风险的财产不会被转移或销售,在纠纷解决后能够有效执行判决。此外,也可以确保可能重要的证据不会被销毁或篡改,以保证事实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对于诉讼前保全的申请,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依法给予保全措施,并立即执行。如果不符合保全条件,法院将拒绝保全申请,并予以说明。
总之,诉讼前保全是为了保障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效力。在进行诉讼前保全时,原告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并明确损害和必要性,法院将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对于申请保全的裁定,法院应当及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