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院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尊敬的xxx法院:
我是x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受到委托代表申请人甲提起民事诉讼保全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甲请求贵院作出保全裁定。
一、申请人的主张
申请人甲认为,被申请人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申请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目的的实现,申请人申请贵院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保全:
1. 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2. 冻结被申请人乙名下的银行账户,确保诉讼标的金额不被转移。
3. 禁止被申请人乙将相应财产进行转移或变卖。
二、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提交了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材料,充分证明了被申请人乙存在违约行为的事实。
申请人指出,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被申请保全的财产已经被转移或变卖,则难以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
三、裁定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保全的目的是防止侵权行为发生后无法恢复原状或者难以维持原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本案所涉及的金额较大且有证据证明了被申请人乙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为了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贵院应当予以保全裁定。
根据上述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本院作出如下裁定:
一、准予申请人解除与被申请人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要求被申请人乙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冻结被申请人乙名下的银行账户,确保诉讼标的金额不被转移。
三、禁止被申请人乙将相应财产进行转移或变卖,以免影响本案的最终判决和执行。
如果被保全财产超过审限期仍未提起诉讼,申请人须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自动解除保全。
特此裁定!
xxx法院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