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费用是指当事人在进行诉讼保全活动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一般来说,诉讼保全费用的支付时间是在提交保全申请时,即保全申请书递交法院的时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诉讼保全费用是由申请人承担的,如果对方要求承担保全费用,则可以在申请书中提出,并且在发生支付时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
在申请保全措施的过程中,法院会对申请人提交的保全申请书进行审查,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同意申请。如果法院审查通过,认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申请人就需要按照法院要求支付相应的保全费用。
关于诉讼保全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保全费用根据不同类型的保全措施而有所不同。具体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可以咨询律师或法院进行了解。
需要说明的是,保全费用一般是在保全申请书递交法院后才需要支付,而且一般情况下并不返还给申请人。所以,在提交保全申请之前,申请人应该对自己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这些费用进行评估,避免因为无法支付导致保全申请无法进行。
总之,诉讼保全费用的支付时间是在申请书递交法院时,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根据保全措施的类型来确定。当事人在进行保全申请前应该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确保能够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保证诉讼保全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