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
财产保全担保书
甲方:(债权人姓名/单位名称)
住址/注册地址:(债权人联系地址)
乙方:(债务人姓名/单位名称)
住址/注册地址:(债务人联系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债权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同意甲方请求提供此财产保全担保书。
一、债务内容
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以下债务关系:
(列明具体债务内容,如: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万元,并承诺在X日期前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等)
二、财产保全方式
1. 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履行,乙方同意在债权诉讼中,接受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公示等措施,以保障甲方的债权不受损害。
2. 乙方同意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予以代为保管的财产,如:存款、票据、有价证券等,及时提供给甲方。
3. 如有需要,乙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的房产、车辆等不动产移交给甲方保管,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登记手续等。
三、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债务,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要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甲方的债权。
2. 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赔偿甲方因追索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四、生效期限
本财产保全担保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五、其他事项
1. 本财产保全担保书经双方确认后即生效,并与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如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其他约定,按照其约定履行。
3. 本担保书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