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保全证据范本
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确保至关重要。当当事人担心证据可能被销毁或者丢失时,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以下是一个行政诉讼法中常用的保全证据的范本:
一、申请保全的目的
(例1)保全我作为原告所提供的合同文件、收据等证据,以免被被告销毁。如证据被销毁,将对本次行政诉讼的结局产生严重影响。
(例2)保全我作为原告提供的相关报告材料、调查记录、照片等证据,以防止被告篡改、销毁或丢失。这些证据是明确表明了被告的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
二、保全的证据名称及数量
(例1)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收据、协议等证据共计15份。
(例2)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材料、调查记录、照片等证据共计20份。
三、保全的证据存放地点
(例1)本案合同文件存放于我作为原告的办公室保险柜中。
(例2)本案报告材料、调查记录存放于我作为原告的行政部门档案库。
四、保全的时间期限
(例1)自本申请书送达法院之日起,至本次行政诉讼终结之日止。
(例2)自本保全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本次行政诉讼终结之日止。
五、保全的方式及措施
(例1)要求法院对涉案证据进行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并不得解封、开拆。
(例2)要求法院对涉案证据进行封存、标记等保全措施,并不得销毁、更改。
六、保全的其他事项
(例1)请求法院在保全期间内可以随时加强对被告的监督,以防止被告对保全的证据进行篡改或违规处理。
(例2)请求法院在保全期间内提供相关保护措施,确保涉案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
以上仅为行政诉讼法保全证据的范本,具体申请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行政诉讼法保全证据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争议案件能够得到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