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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的保证金标准
发布时间:2023-12-0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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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的保证金标准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原告方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诉讼保全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保证金的标准。保证金作为一种经济性质的担保,起到了限制申请人滥用诉讼保全权利的作用。

首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调解书、裁决书、生效判决书以及其他可以执行的文书规定的义务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照义务履行的约定和期限履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其中包括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两种形式。

对于财产保全来说,相对应的保证金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有所不同。具体而言,法院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会根据案件情况对保证金进行量化。保证金的数额通常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提出建议,法院再依法决定最终数额。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标准并非固定不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三)》第112条的规定,原则上,申请财产保全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保证金应当按照案件金额的百分之二提取;申请财产保全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法定数额无法计算的案件,保证金应当按照案件金额的百分之五提取。

此外,对于行为保全来说,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供保证金。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的保证金标准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的。对于财产保全而言,超过100万元的案件按照百分之二提取保证金,100万元以下的案件按照百分之五提取。相比之下,行为保全通常不需要提供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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