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当一方在诉讼程序中,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向法院申请采取一些措施以防止对方主体的现行或可能的侵权活动时采取的措施。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保全可以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其中,财产保全是最常见的一种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是指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申请冻结、扣押、查封、变价、委任管理人等措施,用于确保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结束前不会转移、毁损、隐藏、抵债等。财产保全主要针对的是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诉讼保全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可以获得赔偿。诉讼保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诉讼双方争议的财产能够保持原状,以免在诉讼期间受到损失。申请人在申请诉讼保全时,并不需要提供侵权损失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在诉讼中取得最终胜诉,那么他可以根据判决结果要求被申请人赔偿。但是,诉讼保全本身并没有直接要求被申请人进行赔偿。被申请人在诉讼保全期间并没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义务。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人滥用诉讼保全权利或者虚假申请诉讼保全,以致给被保全财产所有人造成了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是一种为保障申请人的利益而采取的措施,其目的是确保在诉讼过程中争议财产能够保持原样。诉讼保全本身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可以获得赔偿,只有在最终获得胜诉后,申请人才有权要求被申请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