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执行人的近亲属,就被执行人的财产提起了一项财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向贵院提交此份诉讼保全第三人财产申请书,请贵院核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我特此向贵院申明:我与被执行人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我清楚知道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情况。根据我个人的了解,我确认被执行人在贵院案件中的财产状况。因此,我愿意承担保全责任,并为此申请书所述的财产保全事宜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
我确信,被执行人将通过转移、变卖、隐藏或其他形式的处置财产来规避执行行为。为了保证执行结果的及时有效,及确保案件审理过程的公正性和平等性,我请求贵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或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
据我所知,被执行人拥有以下可供保全的财产: 1. 在银行A的存款账户(账号:******)中的余额; 2. 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位于*****的住宅一套); 3. 被执行人名下的汽车(牌照号:******,品牌:*********)。
基于以上情况,我恳请贵院立即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1. 冻结被执行人在银行A的存款账户中的余额; 2. 禁止被执行人将不动产交易或处分; 3. 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出售汽车。
此外,我也愿意遵守贵院的安排,协助执行法官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和必要的协助,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公平,并希望贵院能够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实施。
再次感谢贵院对此申请书的审查与核准。我坚信贵院将会依法正确处理此案并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确保被执行人财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我也对贵院的工作表示由衷敬意,感谢一直以来为公正司法所作出的辛勤努力。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