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采取一些可能导致法律权益受损的行为或者保全诉讼标的物,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而中止诉讼期间是指在诉讼程序暂停时,等待周边事项解决的时间段。
中止诉讼期间申请诉讼保全旨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告不会以非法手段转移、毁损或隐藏与案件有关的财产。这种制度设置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案件背景复杂或相关证据未能确定,法院可能需要暂停诉讼程序以便对案件进行更全面的调查或鉴定。
中止诉讼期间的存在为原告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使得原告可以坦然地等待诉讼程序重新开始,而不必担心被告利用这段时间采取不利于原告的行动。
当原告在诉讼程序中发现被告存在转移财产的迹象,或认为对案件标的物的保全十分重要,或者担心被告可能采取其他破坏诉讼程序的行为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来中止诉讼期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针对不同案件情况和需要保全的标的物,原告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诉讼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法院在审理原告的申请后,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定是否同意申请,如果同意,则会发出相应的裁定,并通知执行机关进行保全措施的执行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中止诉讼期间申请诉讼保全是一项严格要求证明的程序。原告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申请的合理性和紧急性,以及被告可能导致的损害。否则,法院有权驳回原告的申请。
综上所述,中止诉讼期间申请诉讼保全是一种有效的措施,可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防止被告采取可能对案件进行影响的行为。双方当事人在行使自己权益的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诉讼程序的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