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二审撤诉解除保全
发布时间:2023-11-30 04:01
  |  
阅读量:

二审撤诉解除保全

在司法程序中,二审撤诉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而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后又主动放弃上诉的行为。与此相关的就是解除保全措施,也称为撤销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是指为了维护诉讼的进行和执行成功的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或被告可以申请保全措施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比如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

然而,在二审撤诉的情况下,撤销保全措施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因为当事人主动放弃上诉,原判即时生效,一审法院审判结果得以确认、维持或变更。由于二审并未进行,保全措施的需要相应地消解。

解除保全措施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被保全的一方可以自行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解除所采取的保全措施,并对已经执行的保全措施提出异议。异议需要做到有理有据、事实清楚,以便法院能够认可。

第二,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申请和异议,综合考虑是否解除保全措施。法院会对保全措施生效时当时的紧急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损害的大小进行权衡,判断是否有必要继续保全。

第三,如果法院认为解除保全措施是合理的,就会裁定解除保全措施。这样一来,被保全的财产将不再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处置。

总之,二审撤诉解除保全是在二审上诉过程中,当事人主动放弃上诉,导致原判即使生效,从而使二审庭审不再进行,因此需要解除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这一过程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经过相应程序的审查与裁定。


相关tags: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