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诉讼财产保全是否计算审限
发布时间:2023-11-29 20:41
  |  
阅读量:

诉讼财产保全是否计算审限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财产保全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可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对于诉讼财产保全是否计算审限这一问题,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首先,有些人认为诉讼财产保全应该计算在审限之内。他们认为,诉讼财产保全是作为一种紧急措施而采取的,其目的在于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毁损或者丧失所需要保全的财产。因此,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诉讼财产保全应当被视作一部分,并纳入到审限的计算范围之内。

然而,也有一些人持相反的观点。他们主张诉讼财产保全不应计算在审限之内。他们认为,审限的计算应当以法律规定的期限为准,而不应因诉讼财产保全而发生变化。他们指出,诉讼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如果将其计算在审限内,可能会延长整个诉讼的时间,导致当事人权益的延误。

至于法律上对于此问题的具体规定,则存在一定的争议。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诉讼财产保全是否计算审限。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回顾一下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97条的规定,没有明确要求将诉讼财产保全计算在内。而且,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相关案例中,也没有出现将诉讼财产保全计算在审限内的情况。这表明,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倾向于不将诉讼财产保全计算在审限之内。

综上所述,诉讼财产保全是否计算审限还没有统一的界定。然而,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倾向于不将其计算在审限之内。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对审限有准确的了解,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tags: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