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查封异议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系被执行人/债务人,现根据民事执行程序法规定,依法就本案查封予以申请,请审慎考虑并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一、背景情况
我与申请执行人存在债权纠纷,双方迟迟无法达成一致解决办法。申请执行人于某日向贵院提起诉讼,并获得了查封我名下位于某地的房产的批准。然而,我对该查封行为存在异议,认为其涉及不当用途或错误执行的情况,现特此提交查封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理由
1. 查封标的物已经不存在:经过仔细调查和核实,我在查封日期时已经将房产出售给他人,因此该房产已不再归属于我的名下。对此,我特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恳请法庭核实并撤销查封。
2. 查封标的物的用途符合法定情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查封应只限于保障执行的需要和债务人基本生活所需。然而,申请执行人对于该房产存在错误理解,并在未经审核的情况下进行了查封。我将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该房产确实用于我及家人的居住,并供法院鉴定,请法庭依法予以考虑。
3. 查封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根据民事执行程序法第XX条规定,执行法官应当在进行查封时,事先通知被执行人并出示查封决定书。但现场记录和证据显示,执行法官并未履行相关程序,致使该查封行为构成违规操作,应当予以撤销。
三、请求与陈述
基于上述异议理由,我特此请求法庭:
1. 撤销对我名下房产的查封决定,并涉案人员追究责任;
2. 核实该房产已出售给他人,并据此确认该房产不再归属于我的名下;
3. 鉴定该房产的用途是我及家人的居住,并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
4. 考虑查封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对执行法官的违规操作进行相应处理。
我郑重申明以上陈述和请求完全属实,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被执行人/债务人:
日期:
【编者说明】本文仅供参考,具体申请内容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