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借贷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现对本案中被执行人所提出的借贷财产保全申请提出以下异议,并请求贵法院撤销该保全措施。
一、申请事实及理由:
被执行人在申请书中称,原告与其有借贷关系,但遗憾的是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同时,被执行人也未说明具体借款数额、借款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据。
根据我权利义务明确原则,任何一方主张权利时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撑其主张。然而,在这个案件中,被执行人并未满足该要求。
二、证据不足导致申请无法成立:
经查明,被执行人缺乏可信度的证据来支持其申请。没有充分的证据,我们无法得知所谓的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更无从判断是否违反了还款计划或支付条款。
此外,被执行人也未提供与该借贷关系相关的合同、凭证或其他书面文件。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我们对保全申请产生质疑。
三、申请撤销借贷财产保全: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特此申请贵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借贷财产保全申请。
在此,我郑重声明以上陈述属实,并请求贵法院依法处理。
敬礼!
原告: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