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姓名]:
您好!根据我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协议],您是[债务人]应付款项的担保人。根据[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即日起,本案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已被解除。
本函为向您通知,根据法律规定和我方会同执行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材料,现确认需要对您名下的特定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等),以确保债务人履行其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还款义务。
现告知您,在接到本函后,请您配合相关部门/机构取消财产保全措施,并按照法院/仲裁机构的要求进行相应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证明材料等。
如果您对财产保全解除有任何异议,或者您认为我们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请您及时与我方联系,提供相关举证材料,我们将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
特此函告。
此致
礼敬
[您的姓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