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财产保全文书
一、保全申请人:(原告)
本案原告为××,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地××。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二、财产保全请求事由:
原被告系夫妻关系,自××年××月××日结婚,于××年××月××日办理离婚登记,目前正在离婚诉讼中。
原告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共同财产分割权益,并担心被告将存在争议的共同财产进行损毁、转移、抵押等行为,致使其无法实际分享到应享有的财产权益。
鉴于上述情况,原告向贵庭提出本保全申请,请求对涉及本案的财产予以保全,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财产保全请求内容:
1. 对位于××市××区××街××号××单元××室(原告住所)的不动产进行查封保全,禁止被告对其进行任何处理、转让或抵押等行为。
2. 对位于××市××区××路××号××单位××部门××座位××作为工作场所的房屋进行查封保全,禁止被告将该房屋变更用途、转卖、抵押等行为。
3. 对位于××市××区××街××号××单元××室(被告住所)的个人财物进行查封保全,禁止被告进行丧失、毁损、转移或变卖等行为。
四、财产保全措施:
1. 鉴于原告陈述及提供的证据,原告所请求的财产保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庭决定采取上述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 置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并通知经办的××银行处罚民警,责令被告在接到本文书之日起三日内缴纳罚金。
五、本保全申请案件受理费用:
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根据律师代表委托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担。
六、提示及附录:
1. 原告应于本文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书与保全证据。
2. 被告应于本文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反证据。
3.特此申请。